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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精神疾病门诊慢特病报名及认定通知

日期:2023-02-06 人气:8654

  丹东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工作开始了!自2023年1月1日起门诊慢特病改为按月进行资格认定,即参保人每个月都可以申请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精神病(普通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认定合格当月即可享受待遇。


报 名 及 认 定 范 围


一、严重精神障: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嘛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

  应同时符合以下2条:

  1、经三级医院的精神科或二级及以上的精神专科医院诊断,符合上述6类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ICD-10)。

  2、三级医院的精神科或二级及以上的精神专科医院住院病志或门诊系统治疗(治疗记录≥6次/年)。


二、精神病(普通型):上述重症精神症 (6类)之外的其他精神病,成年人轻中度抑郁症除外。

  应同时符合以下2条:

  1、经三级医院的精神科或二级及以上的精神专科医院诊断,符合ICD-10精神病的诊断标准;

  2、成年人 (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中参保人员类别中属于成年人和老年人群体)罹患抑郁症的,应达到重度的认定标准。


三、往年已认定为精神分裂症慢特病的参保人,可接续享受待遇,待遇时限到期当月需重新申请资格认定。


报 名 及 认 定 时 间

  每周一、三、四、五,节假日除外。


报 名 及 认 定 地 点

  东港精神病医院一楼西侧门诊慢病体检处(精神智力鉴定室)。


报 名 及 认 定 材 料

  参保人需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二级及以上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专用章),部分病种可为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原件加盖有效专用章)。


咨 询 电 话: 


  0415-3359110   7870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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